說明:
一、依國科會113年12月25日科會綜字第1130088064號函辦理。
二、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相關申請人務必先詳閱各項規定。
三、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描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
四、有關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附件1】、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附件2】【附件2範本】及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等文件【附件3】。
五、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摘要說明如下:
(一)學生(不含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時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四年級及建築系五年級學生須檢附延畢證明);執行時(7月~2月)仍為大學部在學學生者。
(二)指導教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國科會不再受理其擔任指導教授之申請案。
(三)指導教授與學生相互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
六、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於113年11月1日增訂第16點第4款規定,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請上傳至「申請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修課證明專區」(https://forms.office.com/r/2YTCfgrebj)。
※學術倫理線上課程:請逕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自行註冊 → 選擇「個人帳號」,依個人需求選擇單元,閱讀完畢並通過測驗後將可取得修課證明。(每日限5次機會,通過總測驗後即可上網下載修課證明)
七、補助經費項目:
(一)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六千元,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千元。
(二)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二萬元為限。(填寫C803之項目名稱可參考「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支出用途範例」【附件4】)
八、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期需預留校內審核(含退回修正)及申請公文發函行政作業之時間,請依規定時程辦理,學生務必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8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就讀學系助理及指導教授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分別完成審核及初評意見上傳,為避免延誤函送國科會時間,請務必於上述截止日前完成申請作業。
申請流程摘要如下:
(一)學生於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新人註冊 → 線上註冊申請帳號(https://arspb.nstc.gov.tw/NSCWeb/modules/WEB/NewRegister.do?action=step1&LANG=chi) → 身分選擇「大學生」 → 輸入申請人基本資料後按「確認」 → 系統自動寄送密碼確認信函 → 輸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 → 線上製作申請書(線上填寫C801、上傳C802、C803、上傳清晰可辨視且含最新學期之歷年成績單正本PDF掃描檔)並完成附件上傳 → 繳交送出。
(二)學生就讀學系確認學生資格(執行時需在學、陸生不得提出申請、確認已上傳清晰可辨視且含最新學期之歷年成績單正本PDF掃描檔)後傳送指導教授。
(三)指導教授於「申辦項目」下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推薦)」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C804)及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 → 同意並彙整送出後產生申請條碼編號。(注意:指導教授與學生相互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
(四)研發處彙整人員確認 → 資料傳送國科會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 列印名冊(加會人力資源處確認指導教授資格)函送國科會。
九、系助理申請帳號: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新人註冊 → 受補助單位行政人員線上註冊申請帳號(https://arspb.nstc.gov.tw/NSCWeb/modules/WEB/UnitNewRegister.do?action=step1) → 選「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及所屬單位 → 填寫姓名及聯絡資料、身分選「一般承辦人」 → 「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線上申請彙整」選取「系所權限」 → 送出申請後請電洽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審核。
十、國科會核定公布後次學期,申請學生及獲核定補助案之指導教師於10月底前依研究發展處公告,「淡江大學獎勵大學部學生及指導教師參與國科會計畫作業實施要點」申請校內獎勵。【附件5】
十一、欲查詢本校曾執行國科會計畫之教師及歷年獲國科會補助之大專生計畫可至國科會網頁學術補助獎勵查詢(https://wsts.nstc.gov.tw/STSWeb/Award/AwardMultiQuery.aspx)。請院長及系主任鼓勵榮譽學程學生提出申請。
十二、國科會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847、7440、7568、8010、7567。
十三、本案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十四、本案校內承辦人:研究暨產學組彭瑞雯小姐,分機2120。
研發長 薛 宏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