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淡江大學重點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要點」係鼓勵教師籌組跨領域團隊申請政府單位徵求的研究計畫案及產學計畫案,為妥善運用有限經費,並結合校務發展目標導向,以提升學術研究能量研
究,訂定本要點。。
二、重點研究計畫經費補助項目分為以下三類:
(一)第一類:鏈結跨院系跨領域學術發展,結合校務發展目標
(二)第二類:發展世界矚目特色研究中心-村上春樹研究中心
(三)第三類:補助學校校務發展重點工作。
三、各類計畫補助項目及預算編列原則
(一)第一類:鏈結跨院系跨領域學術發展,結合校務發展目標
申請條件:
-
政府單位徵求的研究計畫案及產學計畫案,且主持人中任一位(含以上)本校專任教師(新進人員除外)過去三年內曾有計畫通過獲補助。
-
計畫書預算每年申請預算經費達一百二十萬元以上,且僅計算主持人為本校專任教師的部分。
3.計畫之(總)主持人必須為本校專任教師。
4.(總)主持人、子計畫主持人和共同主持人必須包括本校兩個學系三人以上的專任教師。
5.由總主持人提出申請,每案以一次為限。
6.補助金額:
(1)透過研究發展處提出計畫案後,交由重點研究審查小組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之後得申請本項補助,補助金額為計畫書預算金額的百分之二為原則,補助金額每案以新臺幣伍拾萬元
為上限。
(2)研究計畫案若獲得通過,由研究發展處主動提案至重點研究補助審查小組,再予以補助計畫核定金額的百分之三,依計畫執行逐年撥付,產學計畫案則不額外補助。
7.因行政職務掛名主持人之計畫案得不予補助。
8.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由重點研究補助審查小組認定,重點研究補助審查小組也將視計書內容的妥適程度決定是否補助
9.當年度預算不足則依比例核發。
(二)第二類:補助世界矚目特色研究中心-村上春樹研究中心申請條件:
預算以二十萬元為上限,由重點研究補助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報請校長核定。
(三)第三類:補助學校校務發展重點工作申請條件:
以協助全校校務發展重點工作之研究計畫為補助範疇,預算以二百萬元為上限。計畫提出後,由學術副校長審查,報請校長核定。
五、管考方式
(一)第二類計畫須提報計畫書,學年度結束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成果之執行成效報告。
(二)第三類補助案,須於學年度結束前辦理研究成果發表會,以達師生互相學習激勵效果,請將活動資料呈現於期末成效報告中。
六、經費來源為本校每學年編列之預算,若預算未獲通過,則當學年度即停止補助。如核定經費不足,則依比例核撥補助金額。
七、本要點經院長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