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科會114年1月3日科會文字第1140000839號函辦理。
二、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之規定,本案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目的在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
三、114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預計於114年7月31日前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有關申請人資格、獲獎人應遵守事項等,請詳參作業要點及相關附件。無法遵守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者,請勿提出申請。
五、申請人可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項下查閱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
六、申請作業方式如下,未依規定辦理者,國科會將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
(二)指導教授亦請進入國科會網站之「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申請人若有2位指導教授,則2位指導教授皆需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國科會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其內容。)
七、本校受理申請截止日期需要預留校內審核(含退回修正)及申請公文發函行政作業之時間,請依規定時程辦理,申請人務必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8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指導教授於114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審閱及上傳初評意見表。
八、線上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詢國科會資訊處(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對於相關規定若有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各領域承辦人。
九、本活動與SDG9連結: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十、本案聯絡人:研究暨產學組彭瑞雯約聘行政人員,分機2120。
研發長 薛 宏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