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4年2月20日科會科字第1140011862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案本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線上系統開放受理申請日期:校內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3月1日(星期六)起至114年3月25日(星期二)止,若經本處退回修正,請於3月27日(週四)修正完成再次線上送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並應先於該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上傳資料並繳交送至機構,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本期預計3月29日前)彙整送至該會,毋須另行備函;申請機構得依審核作業需求於系統設定提前截止時間。
(二)申請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該會核定補助案件所需費用均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俟研討會辦理完成後再向該會歸墊補助經費,毋須俟審查結果公告後再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4年6月23日(國科會必要時得予展延)。
三、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精神,申請機構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四)經該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五)經費使用規劃,需預估包含所有收入來源及支出項目(總收入=總支出),建議參考該網頁預算收支報告表案例樣式編列(不需包含核定補助編號及表末核章列),該會不補助購置設備或印製紙本論文集,補助經費應依政府有關法令規定編列(可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國科會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機票費補助金額表、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超出標準者建議以其他自籌經費支應,若有編列薪資所得代碼50之項目,請配合編列2.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四、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二)該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該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 2737-7592。
五、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吳春枝專員(分機2127)。
六、本活動與SDG4連結:優質教育。
研發長 薛 宏 中